滁州一单位公开招聘3人 负责琅琊山景区商业网点工作
编辑: 宋蕾 安徽网 2020-01-10 16:23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美好滁州,根据琅琊山旅游景区工作实际,经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研定,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商贸公司工勤岗员工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工勤员工(工勤岗)3名。主要从事琅琊山旅游景区商业网点经营服务工作。
三、招聘基本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和不良社会行为记录,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亲和友善,热忱服务,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性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4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身体条件: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男性净身高165cm以上。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形象好,气质佳,身心健康,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精神病史以及传染病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一)聘用形式
1.与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2.用工期限:首次合同约定为3年。
(二)薪酬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收入16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转为正式聘用工资收入2000元/月加绩效提成,具体薪酬根据《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核定工资。
2.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琅琊山北门左侧区域办公室(琅琊古道30号) 。
3.咨询电话:0550-3593509(报名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在琅琊山管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风景区纪工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0-3513121
安徽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