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拘传处罚款 两起案件一并结
编辑: 黄元明 安徽网 2020-11-19 09:31
安徽网滁州消息 11月17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两起以涂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到位金额57000元,对涂某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对其采取罚款5000元的处罚措施。
2017年12月4日涂某向李某某借款30662元,借款到期后,涂某一直找各种借口拖延,李某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向琅琊法院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后涂某仍未按期履行,李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涂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涂某来院商谈还款事宜,但涂某就是避而不见。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往合肥,找到了涂某,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涂某有点“蒙”,乖乖跟着执行干警回院。
到达琅琊法院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找关联案件,发现涂某也是该院另一起合伙协议纠纷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涂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朋友帮其偿还57000元案款。针对涂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对其做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涂某足额缴纳了罚款。至此,被执行人涂某涉及的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沈泽晨 张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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