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区发布干部任免决定

编辑: 宋蕾 安徽网 2021-03-02 09:27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滁州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发布任免职决定(2021年2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砚、徐之新、陈新民、周晓勇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曹健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董雪芹、朱培新、祁建中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传喜为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艳、江保胜、韩方东、徐友林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琎、谭守薇的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永焰、李孝东的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斌的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标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