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两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
编辑: 宋蕾 安徽网 2020-11-1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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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度全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全椒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选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全椒县委组织部、中共全椒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椒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0年度全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
在2020年度全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1月18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由县卫健委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11月24日(星期二)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全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全椒县襄河镇大石潭路8号)。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20年全椒县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3张。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5日8:00-17:00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费用8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全椒县卫健委据此办理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0年11月27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5197011、13721002983、13965959747(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550-2305398、13637004849(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办公室);0550-5198176(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0550-5039669(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0-501531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全椒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选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