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失信惩戒威力大 七载旧账终算清

编辑: 胡萍 安徽网 2020-04-0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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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就因为我上了这个黑名单,不仅在银行没办法贷款,在别的地方也因为征信问题处处受限!”被执行人柯某某说。4月3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主动来院履行。

2013年柯某某做生意急需用钱,陈某某作为朋友毅然出借3.5万元。本是仗义之事,可还款期限届满后,柯某某开始“躲猫猫”,逃避还款,陈某某一气之下诉讼至法院。2015年5月,琅琊区法院依法公告开庭审理此案,陈某某胜诉。

2016年1月,陈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柯某某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均无所获。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并未发现柯某某行踪。同年10月,执行法官依法将柯某某纳入失信人名单,希望以此倒逼柯某某现身履行法院判决。2020年4月3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陈某某的电话,“法官,柯某某把本金还给我了,如果法官能把他从黑名单上去除,他愿意把利息也给我!”执行法官立即安排接待。执行接待室里,陈某某清点了6000元利息,执行法官当场为柯某某屏蔽了失信人名单。

“希望你们作为朋友能够和好如初啊!”执行法官为陈某某和柯某某办理好结案手续后,语重心长地说。随着诚信社会体系愈发趋于完善,失信者终将寸步难行。因此,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企业运营更应本着契约精神,按照约定履行,逃避责任的做法不可取。

蒋国青 沈泽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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