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档案馆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编辑: 胡萍 安徽网 2020-02-2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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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天长市档案馆消息 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天长市委、市政府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周密安排调度,全市各地各单位积极响应,有效作为,广大疾控工作者、公安干警、镇街和村(社区)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等投身一线、昼夜辛劳,广大志愿者不辞劳苦、真诚奉献,广大人民群众团结一心、守望相助,有力有序有效遏制了疫情,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争都献上了最强大的力量。
存史资治,彰往昭来,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天长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征集范围
(一)反映天长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特别是战斗在一线医务工作者、一线防控人员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微信截屏等;卫生防疫、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环卫、物资供应、市场监管、教育、镇街、村(社区)、企业等在疫情防控中作出贡献的相关资料;
(二)反映天长市全力支援湖北、支援各级定点医疗单位的具体信息以及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资料;
(三)反映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四)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凭证、记录、照片、影像等资料;
(五)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摄影摄像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资料,特别是对一线医务工作者、一线防控人员的采访音视频资料等;
(六)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保存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实物等档案资料。
征集要求
(一)凡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具有保存意义。
1、资料内容要体现天长市人民团结一心、共战疫情的精神风貌;
2、载体形式可多样,如照片、音频、视频、文学创作、艺术作品等;
3、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准确性,实物要干净整洁。提供的图片需未经过PS处理,图片为jpg格式、1M以上,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附文字简要说明图片背后的故事);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视频为MP4、MPG、MOV、AVI等格式,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附文字简单介绍视频创作的背景故事);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二)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天长市档案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本馆捐赠证书。
(三)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本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用现代化设施设备、先进专业技术予以永久保存,并通过编辑、制播、展览展示等方式予以开发利用。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征集方式
捐赠单位或个人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至天长市档案馆征集邮箱,或将档案资料快递至市档案馆,重要档案资料电话联系后天长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可上门取件。
联系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12号市档案馆
联系电话:0550-7021126
联系人:王奕 叶梦云
邮箱:1126054360@qq.com
邮编:239300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