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起,凤阳县逐步恢复车管所窗口业务办理

编辑: 胡萍 安徽网 2020-02-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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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 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消息,根据2020年2月23日中共凤阳县委办公室、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班”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服务保障群众、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全面排查、规范隔离、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2020年3月2日起,逐步恢复车管所窗口业务办理,公告如下:

总体原则

确保安全、逐步恢复;做好防控、有序办理;保障企业、特事特办。

窗口业务恢复范围

机动车注册、转移、变更登记、解抵押登记、注销登记业务;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业务;

驾驶证换证业务;

驾驶人科目一、二、三(含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业务、AB类驾驶证实习期满教育考试;

驾驶人满分学习考试的(3月9日—15日)。

疫情期间,记分达到9分及以上的驾驶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正确佩戴口罩前往交警大队宣教股预约学习(每天限额50名),自3月2日起(双休日除外)每天早8:30都临时设有学习班,请驾驶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听从教员安排座位,避免扎堆报名学习。

注:疫情结束后,学习班时间仍为原学习班时间。

窗口业务暂不恢复范围

驾驶人审验(扣分1—8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的);

申领临时号牌、免检合格标志、补领驾驶证等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的业务。

办理程序

预约办理,车管所业务大厅设5个电话预约办理窗口,2个企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窗口;

办事群众需提前拨打预约电话,2月29日开始接受电话预约,由办公人员告知预约时间后错时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办事群众接到预约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段持本人身份证、办理业务相关资料、戴口罩,到车管所南侧大门外接受体温测量、登记,符合规定后实行分批进入;

办事群众进入大厅后自觉与办公人员保持一米的办事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从车管所北侧大门离开,严禁逗留。

相关要求

不接受代办业务,业务办理一事一人,陪同人员禁入;

办事群众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按照疫情管控要求遵守疫情期间窗口服务规定,不得扎堆聚集,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吸烟,不乱扔废弃口罩,不传播来源不明的疫情信息,对违反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预约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窗口预约电话:0550-6718302;

服务企业绿色通道预约电话:

吴警官:13955060009

王警官:15155055699

杜警官:13965970588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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