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发布保护引江入滁饮用水水源紧急通知

编辑: 宋蕾 安徽网 2019-11-12 11:00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全椒县水利局获悉,今年以来,全椒县旱情持续,为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滁州市人民政府已启动引江入滁工程。供水通道为:滁河——苏姚泵站——赵店水库——赵店河——襄河——新龙河。为切实加强供水水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供水通道、区域暂时纳入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水源保护

禁止在引江入滁供水通道水域及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水平距离的陆域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种植蔬菜、堆弃垃圾、洗刷车辆、洗涤物品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供水通道两侧各1050米范围内,从事畜禽养殖以及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和养殖龙虾尾水排放;加强邱塘和花园工业园区涉水企业管理,禁止将工业和生活污水向襄河排放;禁止沿河私自提水。

二、强化水源监管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供水通道以及保护区域范围的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椒县水利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襄河镇、武岗镇、六镇镇、二郎口镇等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水通道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全椒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加强对供水通道及保护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或转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三、法律责任

禁止在引江入滁供水通道水域及两侧河岸纵深各50米水平距离的陆域内组织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活动,对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12369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

全椒县水利局

2019年10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