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发布干部职务和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徽网 2019-09-26 10:17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美好滁州,全椒县公安局发布关于袁胜等同志工作职务和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科、所、队、室,驻局纪检监察组,中心、处:
局党委研究决定:
袁 胜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所长职务;
王 翔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古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肖东旭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
高云华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
王 荣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
赵 通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
胡 鹏同志任经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四级警长;
程定中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二级警长;
蔡继春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三级警长(正股级);
金常玉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三级警长(正股级);
胡 萍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三级警长;
王成安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四级警长;
任 元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一级警员(副股级),免去其特(巡)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刘立群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二级警长;
陈 晨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四级警长;
胡 锋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四级警长(保留正股级),免去其宝林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梅名云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队四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六镇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郑 康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队四级警长;
瞿 松同志任治安大队治安行动队一级警员;
曹 辉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一级警员;
耿 平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四级警长(正股级,抽调到刑侦大队从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常永国同志任宝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新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正刚同志任宝林派出所三级警长;
何金柱同志任宝林派出所四级警长;
梁月平同志任宝林派出所四级警长,免去其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职务;
吕德峰同志任宝林派出所一级警员;
黄元辉同志任宝林派出所一级警员;
贲延安同志任新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二郎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费贤武同志任新华派出所三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禁毒中队指导员职务;
徐长元同志任新华派出所三级警长(正股级);
马源骏同志任新华派出所四级警长;
许 东同志任新华派出所一级警员;
祁志垠同志任十字派出所三级警长(副股级);
杨贵文同志任十字派出所一级警员;
汪 伟(新华所)同志任武岗派出所二级警长(副股级);
李 亚同志任武岗派出所四级警长;
童庆华同志任石沛派出所二级警长;
阚 群同志任二郎口派出所四级警长(副股级);
陆友江同志任大墅派出所四级警长(副股级),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柳 宏同志任古河华派出所四级警长(副股级);
彭守仓同志任马厂派出所三级警长(副股级);
何庆伟同志任马厂派出所一级警员;
沈 锴同志任大墅派出所三级警长;
聂云中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宝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韩 丹同志任看守所二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秘书股股长职务;
穆忠立同志任看守所二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职务;
梁大伟同志任看守所四级警长;
荣发宗同志任看守所一级警长;
叶宝金同志任群众工作部信访室三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宝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精祥同志任工会四级高级警长;
王林越同志任指挥中心二级警长,免去其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职务;
罗 武同志任指挥中心二级警长;
马玉华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四级高级警长;
四级高级警长胡恩明同志负责绩效考核(县目标考核)工作;
二级警长李绍武同志到县扫黑办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全椒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