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发布干部职务和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徽网 2019-09-26 10:17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美好滁州,全椒县公安局发布关于袁胜等同志工作职务和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科、所、队、室,驻局纪检监察组,中心、处:

局党委研究决定:

袁 胜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所长职务;

王 翔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古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肖东旭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

高云华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

王 荣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

赵 通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

胡 鹏同志任经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四级警长;

程定中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二级警长;

蔡继春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三级警长(正股级);

金常玉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三级警长(正股级);

胡 萍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三级警长;

王成安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四级警长;

任 元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一级警员(副股级),免去其特(巡)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刘立群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二级警长;

陈 晨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四级警长;

胡 锋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四级警长(保留正股级),免去其宝林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梅名云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队四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六镇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郑 康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队四级警长;

瞿 松同志任治安大队治安行动队一级警员;

曹 辉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一级警员;

耿 平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四级警长(正股级,抽调到刑侦大队从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常永国同志任宝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新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正刚同志任宝林派出所三级警长;

何金柱同志任宝林派出所四级警长;

梁月平同志任宝林派出所四级警长,免去其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职务;

吕德峰同志任宝林派出所一级警员;

黄元辉同志任宝林派出所一级警员;

贲延安同志任新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二郎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费贤武同志任新华派出所三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禁毒中队指导员职务;

徐长元同志任新华派出所三级警长(正股级);

马源骏同志任新华派出所四级警长;

许 东同志任新华派出所一级警员;

祁志垠同志任十字派出所三级警长(副股级);

杨贵文同志任十字派出所一级警员;

汪 伟(新华所)同志任武岗派出所二级警长(副股级);

李 亚同志任武岗派出所四级警长;

童庆华同志任石沛派出所二级警长;

阚 群同志任二郎口派出所四级警长(副股级);

陆友江同志任大墅派出所四级警长(副股级),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柳 宏同志任古河华派出所四级警长(副股级);

彭守仓同志任马厂派出所三级警长(副股级);

何庆伟同志任马厂派出所一级警员;

沈 锴同志任大墅派出所三级警长;

聂云中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宝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韩 丹同志任看守所二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秘书股股长职务;

穆忠立同志任看守所二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职务;

梁大伟同志任看守所四级警长;

荣发宗同志任看守所一级警长;

叶宝金同志任群众工作部信访室三级警长(正股级),免去其宝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精祥同志任工会四级高级警长;

王林越同志任指挥中心二级警长,免去其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职务;

罗 武同志任指挥中心二级警长;

马玉华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四级高级警长;

四级高级警长胡恩明同志负责绩效考核(县目标考核)工作;

二级警长李绍武同志到县扫黑办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全椒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9年9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