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三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出炉
编辑: 安徽网 2019-04-2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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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桥停车场等三处公共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滁州市金盾机动车辆劳动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王桥等三个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经市规建委、市公安局、市人防办等部门同意,你单位建设了王桥停车场、小桥湖停车场和大剧院地下停车场。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原安徽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规定,经测算并研究,现将王桥停车场等三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二、公共停车场位置及停车泊位数
三、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供气、市政工程等抢修车辆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军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在停车场进出口的醒目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标明服务内容、收费依据、车辆类型、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免费停放时间及免费停放车辆、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收费人员统一标识,使用统一收费系统、统一税务票据,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批复自2019年4月25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期满前2个月,重新申报核定正式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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