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

编辑: 安徽网 2019-02-2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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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天长市人民政府消息,2019年2月12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天长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长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天长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天长市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天长市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党委机构9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政府工作部门28个。

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对应中央及省市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组建市监察委员会

将市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组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组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将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体育局。

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将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对外保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对外加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市民政局不再保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的林业工作相关职责,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市林业局牌子。

市农业委员会不再保留市林业局牌子。

组建市农业农村局

将市农业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将市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不再保留市农业委员会。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更名为市文化和旅游局

加挂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牌子。

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医改监督稽查局)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职责,市民政局的老龄工作相关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

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的草原防火、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科学技术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救灾减灾委员会、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优化市司法局职责。将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相关职责划入市司法局。

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等划入市审计局。

优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市科学技术局的专利管理相关职责等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改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

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医改监督稽查局)医疗保障相关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医改监督稽查局)。

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

市农业委员会不再保留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其他不再设立的机构

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与中央及省市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优化市委办公室职责。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

市委办公室加挂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牌子。

将市委老干部局并入市委组织部,保留市委老干部局牌子。

不再保留单设的市委老干部局。

市委组织部加挂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市委宣传部加挂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市委统战部加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将市农业委员会(市粮食局)的粮食工作相关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行政职能等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市农业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粮食局牌子。

优化市科学技术局职责。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加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相关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住房管理相关职责,相关机构的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优化市水利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库移民管理职责划入市水利局,加挂市水库移民管理局牌子。

市商务局加挂市投资促进局牌子

组建市政府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信访局与市政府信访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数据资源管理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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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

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

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

1、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经济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2、市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职责调整到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3、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改革部署要求,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继续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

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1、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

剥离行政职能后的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

2、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此次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在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将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根除“事业局”。

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

改革后保留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具体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及省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再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镇(街)相关改革与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分步实施。

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有效承接的原则,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相应下沉资源和力量,强化镇(街)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

理顺市级部门与镇(街)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整合优化镇(街)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归并相近职能,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大力推进科学执法,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加强综合执法工作,下沉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执法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工作力量向执法一线倾斜,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探索建立镇(街)统一指挥协调的基层执法工作机制。

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加强镇(街)联合执法,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整合审批、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下沉。

创新审批监管方式。持续简政放权,减少具体审批事项,深入开展“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深化“1+X”权力运行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巩固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3+2”清单制度建设成果,推进清单线上线下深度应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

推动各类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事项在基层直接办理。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加强市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的管理,杜绝挂牌机构实体化,精简整合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机构编制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坚决查处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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